1、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3、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6、取证。
7、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