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获悉,大连市自10月27日11时起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辽宁省将于11月1日启动此项业务。
大连市各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点均可办理异地证业务。全国跨省、省内跨市、县(区)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均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受理范围。关于全国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上述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辽宁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户籍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可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办理。
关于省内跨市、县(区)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辽宁省内户籍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省辖市合法就业、就学、居住,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也可以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办理。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据悉,另有三个方面问题要提醒市民注意:
1、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未满十六周岁人员,也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应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有效期为五年;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有效期为二十年;四十六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请广大居民根据实际需求和换证周期,提前办理或换领居民身份证,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2、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全省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均受理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大连市的挂失申报地点为各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点)。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本人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居民身份证的丢失招领。全省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均设立了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负责接收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上述三个方面问题,除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工本费外,对群众到公安机关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安机关提供免费服务。
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个是减负提效。以往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需往返户籍地办理,不仅耗费时间、需要支付高额路费,还会遇到因没有身份证购买机票、车票不方便等问题,费时费力费心。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诸多不便问题。再一个是安全可靠。为防止冒领、冒用身份证等问题发生,公安机关规范了异地证件制发程序、严密身份信息核验和不予受理等制度,并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手段核查信息,能够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