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1、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4、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当场登记,宣读离婚宣言,领取离婚证,离婚完成。单方离婚意愿的离婚1、只有单方有意愿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原因:“感情破裂,无法挽回”。2、一审后如果还是不愿意离婚,可进行二审,二审后会直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完成。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1、协议离婚手续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手续去哪里办
1、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2张一寸免冠近照。2、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任何一方是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最终判决离婚。
哪里办协议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共同办理。如双方均在外地工作生活,并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可通过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居住证、社保记录、居委会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香港办离婚手续去哪里办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对离婚案的司法管辖权如属下列情况,法院对根据婚姻诉讼条例进行的离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辖权─(1)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为居籍;(2) 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3) 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
离婚手续在哪里都是可以办的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