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宪法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什么
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从范围上包括三方面:
一、是对司法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改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进行监督;
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
三、是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法律实施的国家机关是谁
监督法律实施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有:
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
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
我国刑法犯罪主要有哪些类型
犯罪主要包括下列十类: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轶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利、民主利罪。
五、侵犯财产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轶序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赂罪。
九、渎职罪。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检察机关依法对哪些人员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主要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具体包括如下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务院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