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家庭:
1、主申请人市区户籍满一定年限。
2、申请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3、单身申请需满30周岁(含)。
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
1、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3、主申请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定年限。
4、单身申请需满30周岁(含)。
杭州共有产权房的申请程序:
1、申请预售。开发企业制定销售方案,经市或区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建设项目预售许可证。
2、发布公告。市或区级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发布受理公告,明确房源情况、准入条件、申请审核程序等内容。
3、资格审核。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经审核,按规则确定配售摇号选房排序名单并进行公告。
4、配售摇号选房。获得资格的家庭参加配售摇号,并按摇号顺序进行选房,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家庭,自当次选房结束之日起两年内不能再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