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继承的程序如下: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准备好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材料;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