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推动沭阳城市建设区域一体化发展科学划定城市功能区使城市规划更加规范、发展更加快速、布局更加合理、能耗更加降低近日,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了沭阳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包括学校、住宅、工业等部分沭阳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2021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31.1799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25.1065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25.1065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2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2公顷),其他住宅用地5.8734公顷。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125.1065公顷,七雄街道计划供应6.0734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组织领导方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切实加强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规划编制方面: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统筹考虑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供求关系等因素,坚持以“需”定“供”,合理确定供应地块,保障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定;财政保障方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财政局、住建局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好资金保证工作。本计划向社会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