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偷水属于盗窃行为,按照偷水的折算金额进行处罚,如果盗窃水金额在1千元以下,不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5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补缴被偷盗水的水费是必须的。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罚金的准则,各省和各省不相同,由各省人民政府制定,当事人能够向当地城市供水部门或者法制部门具体了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