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属于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
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任务是:
1、协助开展治理工作并提高执法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基层党工委和办事处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本地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3、参与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4、做好法律顾问和援助工作: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当好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做好法律服务,协办法律援助工作;
5、组织开展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6、承担日常工作和服刑人员管理: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8、其他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