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只收费不服务怎么办
1、物业服务企业只收取物业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业主可以成立业委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并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物业费;
(3)如果不提供物业服务,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
二、物管服务不到位催交物管费怎么办
在实际中,物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还是常有的,但通常业主不应该采用拒绝交钱的方式反抗,生活中遇到这种问题的,应该按如下方式解决:
1、业主该交的费用就先交。因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无理且违法的行为,且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就有权收物业管理费。关于这一点,实际中很多业主就是走进误区,以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就可以拒绝交钱,要是拒付较多钱款的话,就有可能被物业告上法院。
2、业主可以收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相关资料证据,然后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甚至可以辞退不负责的物业公司。
3、如果协商不成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确实没有得到改善,那么在收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资料证据后,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通常,物管服务不到位直接跟对方反反映,对方能够及时改善的话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所以提醒业主们千万不要采取直接拒绝交钱的错误做法。另外,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通常不是损害一户两户,而是较多业主的利益,所以说业主们不是孤军作战,这样的话最好就是好好处理,一般是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的。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只收取物业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通过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主张赔偿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