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参保人只能二选一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生育(包括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各统筹地区政策规定报销。 根据生育保险政策,单位女职工凭相关单据,由社保统一支付生育津贴。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只能任选其一,且就高领取。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不同之处:
【1】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相关津贴;产假工资由雇主支付具体标准取决于雇主的要求。
【2】支付不同:生育津贴首先由社保办公室授予用人单位,然后由单位支付给该人;产假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该人。
【3】条件不同:生育津贴只有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才能获得,并且必须满足相应的保险条件;如果雇主不参加并且不参加则休产假的工资,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还必须按时发放产假工资。
在产假期间公司若是没有发放产假工资,那么生育津贴都是归个人所有的,若是公司发了产假工资,那么生育津贴是给公司的,若是公司发的产假工资没有生育津贴那么多,公司会把多出来的一次性补给参保人。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