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买卖合同是证明卖方有义务提供货物,买方有义务支付货款的文件。双方就买卖货物达成协议后,签订供货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3、产品包装要求;
4、产品的交付方式和运输方式;
5、产品的交付期限;
6、产品价格和付款的结算;
7、验收方式;
8、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如果是长期供货合同,需要特别注意批量供货的数量和交货时间,以及买方的付款时间。另外,买卖双方或者一方为法人组织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