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地级市秘书长是地级市政府中的一种职位,属于正处级,通常为政治任职,不直接负责某一部门或职能。地级市秘书长可以协助市长处理政务、公文等工作,也可以代表市政府参加各种活动,是市政府中非常重要的职位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政府组成人员管理条例》,地级市秘书长的工资待遇、晋升途径等都与其他副职领导同级别,但是在政治上有很强的影响力,能够与市长、常委等高层领导并肩工作,具有重要的综合协调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对地级市秘书长的职权和职责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地级市秘书长是地方政府中的重要职位之一,具有相应的权力和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政府组成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秘书长的职务系政治任职,按照副职领导同级别的标准享受工资待遇和厚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