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公司因为这个被列入经营异常要罚款吗?
一、公司经营异常会被罚款吗1、公司经营异常会被罚款。只要企业两年以上年报异常就会被罚款的,企业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目的是为了提醒企业依法履行经营义务,企业经营异常情节严重的有关主管部门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企业行政处罚。2、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二、注册公司的流程是什么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2、携带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申请注册;3、填写注册登记申请表;4、根据通知,领取营业执照。
行政诉讼中政府如何依法履职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民赋、职权法定,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工作。二是通过加快立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规范执法行为等举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和制度建设,支持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如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按照本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刑法和本法的规定,构成这一犯罪,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用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主要是指殴打、捆绑、伤害等强力行为。所谓威胁,是指对以上人员公然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损害名誉相威胁。如果用暴力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打成重伤,或重伤致死,是牵连犯罪,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如果是故意杀死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果只是对上述工作人员吵闹、谩骂、不服从管理,并未实施暴力或威胁方法的,不构成犯罪。当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必须是依法执行职务。如果不是依法执行职务,而是利用职权违法乱纪或者滥用职权,激起群众公愤,群众对他进行阻止,或者将其扭送至有关部门说理,不能认为是构成犯罪。(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自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正在执行公务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而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目的是阻碍以上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如果不知对方是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而对其实施了上述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但不构成本条的犯罪。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应当把本条的犯罪行为同某些生产者对某些管理措施不理解,发牢骚、讲怪话,与国家工作人员吵闹行为区别开来;同生产者、销售者有正当申诉理由,要求有关部门解决,但方法不当而发生的顶撞行为区别开来。对后者是说服教育的问题,不能以犯罪论处。
什么是企业法人住所、经营场所
1、企业法人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是指首脑机构或主要管理机构。
2、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
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
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是构成企业法人的基本条件,也是企业法难进行民事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没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企业是不允许存在的。企业只有固定住所才能使经济往来,业务活动正常进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根据哪些原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五)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六)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业务领导和监督。
(七)办案机关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