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名单,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亚中;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玉文、白祥和、肖鹏、芦玉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景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魏国臣;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石剑飞;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敏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张松滨、鲁峰、于明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伟东、李荣。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依法制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下辖下级机构: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有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处、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经济服务处、振兴发展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农村经济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处、产业发展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商品价格处、收费管理处、对外合作处、人事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评估督导处、省政府移民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央企服务办公室、省重大项目办公室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能源综合规划处、电力发展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处(油气管道保护处与其合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