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遗嘱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从法律设定代书遗嘱形式要件目的来看,要求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就是为了防止由于遗嘱内容非本人亲笔所写,出现内容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
关于按手印,我国民间对此一直有“签字画押”的习俗,即“签字”等同“画押”。在各类民事、商事司法实践中,对“签名”或者“画押”,如果严格机械坚持要式性,就可能会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在涉及“代书遗嘱”的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如果没有“签名”只有“按印”,就很难确保设立遗嘱时被继承人神志清醒,未受胁迫等影响,而只能由见证人、代书人事后加以证明,难以确认该代书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从设立遗嘱的情况看,遗嘱人应该清楚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果当时仅仅是丧失书写能力,不得不按印代替签名,那么除非有现场录音、录像等其它充分客观的证据,佐证该代书遗嘱形成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该代书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一、代书遗嘱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需要: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此为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有处分权;遗嘱内容合法。
具备这些要件,代书遗嘱就是合法有效,受法律承认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