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不得牟利。但此处牟利是指非法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并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的转让特别是权利的转让,大都是有偿行为。
债权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与其他商品并无本质区分。它们都受市场经济之共同法则即价值规律的制约。
因此,表现于债权让与在可谋利上即为其价格受市场调节,此种调节的结果很可能使让与人获得的一定利益,只要是不为暴利的情况下,此种利益应得到保护,因为这是对其风险的回报,市场经济理应如此。
如果将有偿的转让行为都视作非法牟利,实际是禁止了合同的转让,对于搞活流通、增进交易、增加社会财富都非常不利。因此,债权转让可牟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