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般为6-10年,行驶超过20万公里的,可以申请调换。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