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二十四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四)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五)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