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查封房子的过户流程如下:1、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房产的查封;2、把材料通过书面形式寄给有关部门;3、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要一起办过户登记。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银行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机关按强制过户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过户;4、让法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再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