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维修基金的设立可以保障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养护与更新,是住房的“养老金”,是买房时必不可少一项费用。业主一般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如果是如果是二手房的话就不需要交了,因为买二手房是业主出钱缴纳维修基金之后才能下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