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安置范围: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自愿放弃可复垦的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和建房权,参加异地搬迁安置住户。
2、对象:符合条件的异地搬迁安置住户可以将房屋进行置换安置,但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和相关产权过户等政策。
3、安置房价格:2020年8月31日前自行拆除原住宅及附属设施,宅基地交给村集体的异地搬迁安置住户,享受本次制定的安置房价格;2021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原住宅及附属设施,宅基地交给村集体的异地搬迁安置住户,享受在本次制定安置房价格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2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自行拆除原住宅及附属设施,宅基地交给村集体的异地搬迁安置住户,享受在本次制定安置房价格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300元。
【法律依据】:
《龙政办关于印发龙游县国土整治异地搬迁安置方案的通知》 第三条 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自愿放弃可复垦的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和建房权,参加异地搬迁安置住户。符合条件的异地搬迁安置住户可以将房屋进行置换安置,但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和相关产权过户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