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费可以后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即使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时放弃索要抚养费,事后也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_x000D_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_x000D_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_x000D_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_x000D_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