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企业名称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吗
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提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合伙人退伙方式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方式:1、协议退伙前提: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1)前提: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当然退伙(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4、除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现下列情形:(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内容就是合伙人退伙方式的内容。
合伙人不干了,怎么退伙?
退伙的条件,当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不干了,可以通知退伙,但通知退伙有一定的限制,通常有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2、必须是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原则一般应当同时达到上述三个条件时,才允许退伙,否则不能要求退伙。但即使没有达到上述退伙三个条件,只要出现法定散伙情形的,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风险提示:法定散伙情形:(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