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则没有奖励。2014年广东东莞市,为了有效打击用人单位招用童工违法行为,出台了《东莞市举报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举报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实施一案一奖原则:按查实使用童工的人数,每一名奖励举报人5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举报单位和个人非法介绍童工的,经查证属实,每宗奖励1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