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是否属于工伤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物业保安超过60岁合法吗
物业保安超过60岁合法。用人单位聘请超过六十岁的人做保安属于退休返聘,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也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而需签订劳务合同。
物业保安超过60岁合法吗
物业保安超过60岁合法。用人单位聘请超过六十岁的人做保安属于退休返聘,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也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而需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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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60岁老人死亡怎么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