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原告的离婚撤诉申请,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胁迫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准许。但一旦撤诉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方增加当事人再次离婚的时间成本,而且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诉离婚的难度。除了原告与被告和好的情形外,离婚撤诉还是不要轻易决定。
一、当事人撤诉后可否再次起诉
当事人撤诉后是否可以再次起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