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人死后不火化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在实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施土葬不是违法行为,除少数民族因风俗习惯不适宜推行火葬的之外,实施土葬是违法行为。根据地区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方案。《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二、土葬的原因有哪些?
(一)在农民的传统思想里,都希望去世后能留个全尸,能够入土为安。还有句老话叫做落叶归根,不管这个人生前大富大贵,还是一贫如洗,也希望去世后能够葬在故乡。
(二)土葬是千百年留下的传统习俗,要进行很多仪式,不单单是埋入黄土这么简单的事。虽然说火葬省事、也节约土地资源,但老祖宗留下的传统习俗不能丢。
(三)如果有人不遵循土葬习俗而采用火葬,会被村里人戳脊梁骨,背上不孝的臭名,所以一般人也不干轻易采取火葬的殡葬方式。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