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土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房屋的平面图等资料。评估的费用为房产评估额的0.5%,在交完钱之后会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2、交纳税。需要提交购房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还有上文的房产评估报告。
3、房产证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其复印件、完税证明资料还有房产评估报告。过户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去签字并按手印,结婚了的需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照房屋3元每平方米收取。
4、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需要交的登记费为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为5元。
二、安置房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