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地级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行政区划设置。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作为太原市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建设、房屋土地管理等工作。而在行政级别上,太原市则是山西省所辖的副地级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的行政机构设置标准,本辖区行政区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众意愿,科学、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县、自治县等。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设立办事机构或者设立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