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是太原市政府的派出机构,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市区、乡镇村庄、道路、公共场所和非法占地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开展规划编制、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健康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等的监督管理;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城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城市政务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物业服务管理、乡村环境整治以及非法占地治理等方面,其权力范围与履行职责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因此,太原市城乡管理局的具体职责和权力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乡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其中,城乡管理委员会是太原市政府下设的城乡规划和管理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