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诉讼时,若是对方拒绝出庭,除非其能证明自己具有特殊情况,比如身体原因、工作关系等导致无法出庭,则若是原告缺席法院会进行撤诉处理,若是再次缺席则以被告作为原告,缺席判决。可以明确的是,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