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办法:
1、缺席判决。
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原告存在上述情况,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才可以缺席判决;
3、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其他办法。
一、开庭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会经经传票传唤原被告到庭参加审判,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缺乏被告质证的环节,判决结果一般对被告较为不利。
二、被起诉了不去处理会怎么样
被起诉了不去处理有以下后果:
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你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
2、按撤诉处理。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4、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一、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形:
1、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当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的程序条件是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程序衔接关系问题。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时,当事人选择补救手段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同时,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而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处理;
2、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提起诉讼的处理;
3、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的处理。
三、收到传票一般什么时候开庭调解
传票上会注明具体开庭时间,按照上面日期前往开庭即可。而且要按时前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