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不影响到法律责任的承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公民,都要受到中华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在没有经过培训或收悉的情况下,并不影响法律责任的承担;但违法的主体是公民个人,不可能要求国家机构去承受的。一旦违法,无论是否知法懂法,都会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