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私自制作的录音资料,只要采集手段不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及其他人的利益,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录音资料本身不存在疑点,而且对方当事人没有足够证据进行反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