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司分割的标准:
1、离婚后,夫妻各作为公司股东,各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双方各得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以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
2、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分割其余夫妻共同财产时,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但是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3、夫妻一方不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以在分割夫妻共有股份前征求其余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余股东的意见,先分割夫妻共有股份;
4、清算公司或者拍卖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者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