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2、教育免费,应该大力发展0-3岁婴儿护理行业,并且幼儿园教育也理应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内,最重要的则是为子女提供一些可以免费进入私立幼儿园学习的机会。林勇的提议在一时间迅速分为两极化,一部分人表示非常支持,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样会占据较多国家资源,会增加国家的成本。不过目前这还仅是个提议,是否会被采纳仍然未知,并且除去教育问题,现在想要养育一个孩子还需要操心各种成本,所以还需要细细斟酌3、生育补贴,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4、购房补贴,在配套住房措施方面,梁建章认为,住房政策应该跟着人走,哪些地方有更多的人口流入,就应该给更多的指标,可以建更多的房子,抑制房价,让年轻人也买得起这样的房子。他建议提供购房补贴,把地税部分返回给多孩家庭,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结合房地产改革的政策5、帮扶保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