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的标准:对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倍数来算;伤残津贴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算;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照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_x000D_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_x000D_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_x000D_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_x000D_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_x000D_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_x000D_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_x000D_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_x000D_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_x000D_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_x000D_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