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人父母看病优惠政策是,挂号费、床位费、保洁费等费用医院不予收取,门诊费只需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有住院的,住院费承担百分之十。
2、但是选择就医医院的时候,还有两个要求,一方面需要家属拥有医保卡,另一方面需要选择’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才可以。
现役军人的父母和配偶的父母,在医疗上享受优惠政策,这里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急诊、门诊医保报销之后,可以再减免20%的费用。二是住院在医保报销后,再优惠减免50%。举个例子,家属住院医保报销以后,假如还有一千没有报销,这时候可以减免50%,实际个人自费500元,对于军属来说,既能体现国家的关怀又能节省看病的费用。
军人是个特殊的职业,此外,部队在对现役军人结婚之后还有很多待遇,比如两地分居还有分居费,子女入学优先择校的问题解决,孩子保教费,现役家属配偶随军未就业的还有补助等等,现役这些优待服务非常的实惠,也让子弟兵安心服役。
现役军人、军士以及配偶实行免费医疗,未成年的现役军人的子女都免费医疗。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现役军人父母拿现役军人证件和身份证看病。对于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优惠医疗,首先需要就医者本人要有医保卡,并能够在就诊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方适用军队优惠医疗政策,对于地方有使用过医保就医结算的职工可能有体会,在门诊就医时,有时医保全报销,个人基本不用付费就能看病拿药,但有时尽管使用了医保结算,却仍需要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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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 《规定》共8章43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高基层官兵及其家属医疗保障水平。明确驻高原、海岛等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的军人及其随队生活的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到驻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二是提升官兵普惠医疗保障质量。健全军内无障碍医疗保障机制,全面实行门急诊就医全军医院和派驻门诊医疗机构“一卡通”,优化住院转诊路径;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保障水平,药品范围统一按照驻地省级职工医保政策标准执行,医用耗材在规定限额内的部分予以免费;完善跨军地就医机制,明确因急性伤病、外出患病、疑难危重疾病等情况可就近就便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三是扩大官兵家属军队医疗保障范围。实现官兵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免费或者优惠,18周岁以下子女和持军人保障卡的军人配偶直接减免费用;持社会保障卡的军人配偶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经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剩余医疗费用予以免收;军官、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经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予以优惠。四是规范军队医疗保障工作制度。按照集约高效原则,明确军队应保障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范围,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