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协议书(包括双方针对合同条款形成的补充或变更协议书及经双方同意纳入合同的合同签订前的会议纪要、备忘录、卖方承诺性文件等);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附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澄清征询函);
9、除第(7)项外的投标文件其它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