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买卖关系明显是具备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三个要素的,所以买卖关系属于法律关系,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买卖合同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其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卖方,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方。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同时也是不要式合同。
二、买房认购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
三、买卖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为要式或非要式合同。从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来看,既可以有要式合同,也可以有非要式合同。比如房屋买卖需要书面形式,就是要式合同;即时结算买卖为非要式合同,法律一般不要求合同的形式。买卖合同是卖方转让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买受人支付货款的合同。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