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
(一)普通仲裁时效一般为3年;
(二)特殊仲裁时效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争议”情况的时效为4年;
(三)“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仲裁机关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