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但是会影响到事故认定书的生效时间。
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则生效。因此,签收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是较大的。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怎样处理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交警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可以改变结果吗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事故认定书不服在领取三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从新认定的几率是有的,但其实不论是同等责任,还是主次责任,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都是互相赔偿的。
3、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