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干活不给结账,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局进行举报。劳动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与涉外就业;
3、综合管理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4、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有哪些,监察内容有什么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
(一)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二)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三)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地方劳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劳动监察的内容:
(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三)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五)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六)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情况(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八)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九)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十)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十一)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十二)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发放证书的情况(十三)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强制加班去哪投诉
1、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12333都可以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