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退休新政策是什么
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不同,比如宁乡县。根据《中共宁乡县委组织部宁乡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组通〔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1949年8月以来在我县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现仍健在的;
3、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
不包括:1、被撤职或罢免的;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属国家工作人员的;4、有其他不宜发放情形的。
二、补贴标准
1、连续任正职10年或累计15年以上的:以1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2、累计任正职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以10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任职年限中担任正职超过10年部分,每多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3、曾担任过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正职1年,增加补贴5元/月,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
4、未担任过正职、连续任副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副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以50元/月作为补贴基数,每任副职1年,增加补贴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