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包人导致工程变更,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实践中,发包人存在以下行为时,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1、由于发包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失误引起的工程变更。如发包人变更投标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未按合同的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2、现行的工程变更实施细则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或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如对变更项目及变更费用的确定方法规定不详细、不具体,强制性欠缺,或对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只批方案,未批增减投资多少和资金来源,或存在着重大设计变更不按程序上报,先实施后报批的现象。3、合同执行不严密,缺乏有力监督。如合同签发前或实施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提供三通一平问题;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电、供水,合格的主材或大型施工机械未到位;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等。4、更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工序或者设计改线,或要求压缩工期,提前工程项目的完工时间。5、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的。6、发包人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的。7、发包人修改设计。风险提示:工期索赔注意事项: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承包人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开发商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开发商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因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施工规范或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应该负责修复的工程时,开发商应向承包商提出索赔。2、拖延工期反索赔。3、经济担保反索赔。4、保修金反索赔。5、开发商其他损失的反索赔。风险提示:索赔可以预先警示合同双方按质按量按时履行自己的职责,约束和警诫双方必须考虑违约的后果,保证合同的正确实施。正确地运用索赔,除了可以赔钱外还可以退货,赔工期,使企业减少损失,免除责任,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有哪些情形,开发商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开发商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因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施工规范或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应该负责修复的工程时,开发商应向承包商提出索赔。2.拖延工期反索赔。在确定该项违约费用时,开发商要尽量考虑周金,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测算:①盈利损失;②由于工期延长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的增加;③工期延长引发的建设费用的增加;④因本工程不能按期交工而引起的其他费用支出等等。3.经济担保反索赔。4.保修金反索赔。5.开发商其他损失的反索赔等等。风险提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健康的施工索赔会使发包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发包人应当提高防范意识,把违约事件缩小到最小的范围之内,并利用可能的反索赔机会,更好地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
承包人工程款的优先权可以对抗买受人吗?
不可以。1、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并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之后,承包人对该工程建设享有的优先权不得对抗消费者,即房屋买受人。2、如果买受人并没有付款,则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同样,如果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则不会存在承包优先受偿的余地。风险提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工程交第三人完成吗?
可以将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吗?
分包人不可以没有资质,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