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食物的时候,也会遇到超市食物有质量问题的时候,这个时候就是属于受到了欺诈了,可以去获取自己该得的赔偿,但是很多的人对于怎么获得赔偿不清楚的,所以超市食物质量问题怎么赔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超市食物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在超市购买了食品,在保质期内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可以直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1、规定性质不同赔偿标准不同
根据《消费者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而根据《消费者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如果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故意,则不适用于“新消法”第55条。
另外,从商家的销售行为来看,商家自身也无法判断水果内部的质量问题,不存在故意欺骗行为,所以不适用“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同时也不适用于“食安法”的“十倍赔偿”的规定。
2、分析食品有质量问题可十倍赔偿
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果篮打开后,隐藏在里面的水果有些已经腐烂。这是商家的无意行为,还是故意行为?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十倍赔偿”?商家自称“进货时就是这样”的辩解是否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辩解显得很“苍白无力”。商家在进货时有验货的责任,而且根据《消费者食品安全法》举证倒置的规定,商家无法证明自己的行为。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但“十倍赔偿”的标准并非整个水果篮的售价的十倍,而是指腐烂水果价值的十倍。
3、区分如何界定“三倍”还是“十倍”
一种标价58元的食品出现问题,在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按《消费者食品安全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赔偿标准,消费者只能获得500元赔偿。但是如果按《消费者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580元的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否有自主选择权呢?“这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两种法律条款撞车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属于普通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没特别规定可采用普通法。
三、食品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处理
这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可以利用法律的保护对侵权者进行打击。收集侵权证据,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在上述几种中选择一种适合的处理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超市食物质量问题怎么赔偿的相关介绍,超市有质量问题就是需要去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的,一般来说如果已经确定是在保质期内已经变质的话,就是可以进行补偿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