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3、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4、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