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考虑到承租人的工龄,对单位所做的贡献,具有私产的属性。
本案当中,原承租人去世后,在柳思雨和其妹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妹妹私自变更承租人侵犯了柳思雨的财产权。
在实践当中,拆迁方往往只针对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并不影响共同居住人获得安置补偿。
一、拆迁时租客能拿到拆迁补偿款吗
房屋拆迁活动中,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可能不是产权人,而是承租人。房屋遇到拆迁,承租人房屋使用权不得不终止,拆迁租户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分两种情况:1、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果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做了约定,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因拆迁终止了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同时可以主张一定的搬迁费补偿。营业性质的房屋,承租人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装修费、搬迁费等补偿。2、公房拆迁,由于各地公房政策不同,因此遇到拆迁的时候,安置补偿的政策也有较大差异,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公房承租人遇到拆迁是可以享有拆迁安置补偿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公房的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其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公租房公租房强拆承租人可以起诉吗
公租房被强拆,承租人可以起诉,房屋征收中政府将房屋收归国有,收回的是房屋所有权,只需对相对人即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是因合同而建立的债权关系,承租人以此向房屋原所有人主张损失即可。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可知,征收房屋必须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顺序进行。虽然公房承租人并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但是在公房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就房屋拆迁没有协商一致之前,征收方不得以公房承租人不是所有权人而不予搭理,公房承租人不同于一般的房屋租赁。公房承租人享有得到合法补偿的权利,而且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也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因此,当行政机关违反该原则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