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都对哺乳期的女性制定了相关保护条款。那么女性职工在备孕期间被辞退了怎么办?下面,为您整理了与备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办相关的知识。
一、备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国家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中明确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不允许辞退、解聘。(哺乳期的时限是孩子出生后12个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哺乳期妇女的劳动合同。
如果哺乳妈妈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哺乳期上班时间规定
女性在哺乳期情况比较特殊,所以职业女性在哺乳期的一些工作和待遇是可以进行调整的。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2、从2012年4月28日正式实施,怀孕女职工如果在《规定》正式实施当日及之后生产的可享受98天产假,在之前生产的按照以前规定享受90天产假。
3、怀孕期间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4、晚育女职工,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男方所在单位应给予护理假7个工作日。
以上是关于备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办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除合同,单位解除违法,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2个月工资,哺乳期再双倍,法律没有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律师。